关于沈北新区蒲昌路府梓新居小区正门口违法摆摊占道经营的举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8日 文章来源:区执法分局诉求内容 | |
诉求编号: | 20231009032135355 |
诉求类型: | 民生类 |
诉求标题: | 关于沈北新区蒲昌路府梓新居小区正门口违法摆摊占道经营的举报 |
诉求提交时间: | 2023-10-09 03:21:35 |
诉求内容: | 1: 蒲昌路府梓新居小区门口 每天下午四点至半夜十点会聚集很多商贩在店铺门口、人行道违法摆摊严重影响合法商铺的生意。 2: 有部分商贩会骑电动三轮车停靠在路牙下,在马路上占道经营,正值下班高峰期严重影响交通通行。 各个商贩桌子三轮车乱停乱放严重影响行人通行顺畅。 3: 经常一些商贩会因为抢占位置发生纠纷,经常会看到有部分商贩因为位置发生矛盾当街争吵,考虑到附近大学的数量,过往人流基本大部分都是大学生 外地人居多,这使得很多人对本市的城市文明形象做出负面的评价,影响极其恶劣。 4: 有个别商贩因抢占位置发生肢体冲突,长此以往 难免会有冲动性格的人做出其他更恶劣有损城市形象的社会治安类恶性事件。 希望城管部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取缔这些违法占道经营的行为。 统一规划这些商贩到附近青橙里夜市集中摆摊,这样也更便于管理和美化城市形象,更可避免因为抢占位置而发生恶性事件。 |
承办部门: | 沈北新区,区执法分局 |
办结时间: | 2023-10-10 |
回复内容: | 您好!收到您反映“关于沈北新区蒲昌路府梓新居小区正门口违法摆摊占道经营的举报”的来信后,工作人员于10月9日到达现场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执法工作人员10月9日18点35分到达沈北新区府梓新居小区正门,现场核实情况,确实有流动商贩占道经营。 2.处理情况:执法工作人员对发现的占道经营流动商贩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八)项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及时进行了清理,警告不允许占道经营,勤务区执法人员会加强对该点位的巡查,确保良好的市容秩序。 3.回访情况:我们已通过短信方式向您推送了办理结果,您可以按照短信提示及时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