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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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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 沈北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沈北新区政发〔2017〕37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10月09日 |
各功能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沈北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沈北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十三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沈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十三五”规划的纲要,结合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工作的总体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创新思路为引领,转变职能,强化监管,注重规范,加强服务,在体制改革、体系建设、能力提升和质量效果方面取得良好成绩,使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一)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十二五”期间,我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改革的大环境影响下,结合整体形势和监管实际不断进行深化,进一步强化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地位和职能,整合了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机构和职责,成立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职能整合、机构设置、人员划转等机构改革任务,并已履行新的职责。食品安全监管由单一的餐饮环节食品监管转变成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全链条监管,重新调整组建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形成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推进的监管格局。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区28%的街道达到了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社区共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161名。
(二)监管体系建设日趋成熟。
建立了科学高效、行为规范、制度完善、反应迅速、协调有力、监管到位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体系,在保障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对协调联动及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了全区食品药品应急组织机构,完善了应急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快提升预警、响应、检验、评估等应急核心能力;制定企业诚信工作制度,推行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结合日常监管对等级评定进行动态调控,加强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社区科普大学和专家在食品药品安全行业引领、普及常识、权威解读等方面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注重民心网、96123市民服务热线、12331投诉举报电话等政民互动工作,积极引导舆论,自觉接受监督,有效促进了社会共治体系形成。
(三)监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区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制建设,不断强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的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实施电子化监管和业务办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药械生产企业非现场监管、药械经营企业电子化监管和业务办公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飞行检查任务清楚、责任明晰、流程规范,全面推进了监管工作标准化、数字化,形成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工作新常态,促进了行政相对人企业主体责任和基层执法部门属地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全区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抽检经费连年提高,监督抽验工作成为食品药品技术监督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了其技术支撑作用,提升了发现“四品一械”安全隐患的能力和水平;利用专题讲座、网络教学、现场指导等多种手段,全方位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了基层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队伍建设初见成效,监管执法队伍趋于稳定。
(四)监管质量效果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全区没有出现任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的动态可控性明显增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围绕人民群众在饮食用药方面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区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市局要求,分别开展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四打击四规范”、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保健食品打击“四非”专项行动、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医疗器械战役、药械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加大力度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有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联合打假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出色完成了包括“十二运”、区“两会”在内的很多大型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从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十三五”时期的形势分析
(一)有利机遇
国家关注层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改革发展目标,把食品药品监管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纳入“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中来部署,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充分说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仅关系到保障和改善民生,而且还关系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提升了在国家公共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民生属性的基础上,又被赋予了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的新内涵,不仅领导更重视,而且群众更关注,社会更支持。
百姓需求层面。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对食品药品的需求从单纯品种和数量上的满足向饮食用药安全和民生环境等精神方面转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引起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和有力支持,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更加有利于我们拓展工作覆盖面,有利于全社会共同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的大格局中来,有利于电子化监管、互联网交易和信息服务管理的加快推进和进一步规范,有利于政务公开、舆论引导、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等社会共治手段的有效实施。
我区监管层面。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推动食品药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被多次写入区委政府工作报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为考核各功能区分局工作的重要指标;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更加得心应手;我区开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省食品安全放心区建设工作,将成为全面落实地方属地责任的重要抓手,创新食品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的重要平台,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体系的重要途径,加快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实施了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现代化监管手段初步形成,全区行政相对人的质量管理水平、守法意识和大局意识等显著增强,社会软环境进一步净化,食品药品监管的氛围更加和谐。
(二)严峻挑战
国内总体情况。当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来看稳中向好,但是影响和制约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从发展阶段看,我国正处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经济社会各种矛盾问题集中爆发的热点领域;从产业素质看,食品药品产业基础仍然薄弱,食品准入门槛低,药品产业布局不合理,食品药品生产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发展水平较为滞后,产业抵御风险和创新能力不足;从市场环境看,生产经营者品牌意识、诚信意识不足,市场规范化程度不高,企业和经营者缺乏行业监督和自律,容易出现短期高额逐利、市场恶性竞争、隐形市场泛滥等行为;从社会环境看,公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安全意识、法制意识、科技素养都有待规范,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科学认知普遍不足,部分群众盲目追捧所谓“特效”产品,容易听信虚假宣传;从监管能力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起步晚、基础弱、人员少,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产业发展规律把握不到位,监管制度机制和法律法规建设滞后,行政执法技术手段落后,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导致的执法不严,查处不到位、法律责任难以落实的情况时有发生,违法成本低,难以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我区自身情况。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新一轮改革后监管链条长、品种多、范围广,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难度,监管理念、监管水平、监管队伍专业素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和风险管控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严峻监管任务的需要;与现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整合系统监管资源、优化细化监管方式、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还需要我们做出不懈的努力;队伍整体现状和依法行政能力等还不适应工作需要,执法队伍普遍人手少、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技能、技术装备跟不上,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化解风险的办法不多;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智能化、网络化、隐蔽化特点更加突出,通过网络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更加隐蔽,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售假现象日益增多,监管和应急处置的难度增大;新媒体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过去能够淡化处理的一些问题可能会被舆论连续炒作,持续发酵,极易引发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难以挽回的重大影响,也能带来潜在的风险隐患。
三、“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风险防控为重点,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原则,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宣贯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服务意识,保障沈北新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经过5年时间的努力,全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及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政府总责意识显著增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社会诚信体系基本确立;食品药品监管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要求部署得到全面落实,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不断改善,检验检测、监测评估等技术支撑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满意程度和健康意识水平显著提高,全区医药产业得到和谐发展。
(三)具体目标
1.全区食品安全保持有序可控。
——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2019年底以前达到放心建设标准,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区。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有序。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 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模以上生产和相应的经营单位100%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从业人员100% 依法取得健康证明。
——到2020年,食品生产经营者100% 落实主体责任。
——实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培训合格率达100%,其他从业人员年培训及合格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律意识普遍增强。全区所有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100%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经营企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500m2以上食品经营者(企业)90% 达到信用监管A类等级。
——科学、随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依据规范每5年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品种要全面覆盖一次。
——到2016年,全市100% 小作坊实现备案规范管理。
——全区所有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业按业态逐步实现100%量化分级管理。
——小餐饮、小饭桌、农村集体聚餐实现100% 规范化管理。
2.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保健食品清理换证达100%,持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达100%,经营企业索证索票率达到95%以上。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验品种覆盖率达到100%,有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的产品召回处置率达到100%。
——2018年底前,实现全区化妆品生产企业年度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高风险品种每年度监督抽验覆盖率达到100%。
——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率100%,产品召回处理率达到100%,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3.全区药械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促进药品零售连锁发展进程,零售药店连锁率达75%以上,连锁企业药品零售份额占比达90%以上。
——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对申请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检查率达100%,企业经营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大幅提升。
——药品检验检测项目达到2015版药典附录要求的85%,保健品和化妆品检验具备80%以上的理化和微生物检验能力。
——2016年起,全区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部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2018年起,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部符合GMP要求;到2020年,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施GMP、GSP的水平显著提高,产品100%实现可追溯。
——到2020年,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注册,2018年完成专业化区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员队伍构建。
——基本药物监测覆盖率达到100%;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比例达到10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700份/百万人,新的、严重报告比例达50%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比例达到10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170份/百万人,严重报告比例达50%以上。
4.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全区100% 行政社区至少聘请1名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专(兼)职协管员,同时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联络站,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政策咨询。
——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及时受理、办理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事项,合理事项的受理办理率达到100%,对在现行法律法规范围内应予以解决的事项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公众对食品安全合理投诉举报100%得到及时处理。
——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100% 移送公安机关。
——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处罚结果公开率100%。
——提升企业诚实守信意识,对失信企业100% 向社会公示。
5.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得到稳步提升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系统内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数达到全区常住人口的万分之四,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含继续教育)、专业人员比例分别达到85%和60%以上。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系统内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干部网络在线培训每年达到30课时以上,公务员在线学习达到50课时以上。
——2019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部达到职业化标准。
四、“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我区将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为契机,深入推进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加快监管能力提升步伐,安全隐患逐渐减少,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控,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根本规范,加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宣贯工作,积极培育企业诚信文化,不断加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维权意识,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
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加快推进我区食品监督执法机构组建和职能调整,确保做到机构、人员、资产、经费、职责、工作“六到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监督执法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基层监管机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组织领导,协调联动、理顺权责关系、推进工作重心、力量配置下移;充分发挥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制定我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差异化考核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和完善职能清晰、分工明确、各尽其责、运转高效的全程监管机制。
(二)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为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形成落实责任、长期排查、定期报告、限期整改、跟踪督查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和体系,力争出台沈北新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区直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间的横向排查会商;力争出台沈北新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纵向排查会商;完善食品药品风险隐患防控会商制度,加强区局机关内部的信息沟通,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建成立体化、全链条、闭环式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风险隐患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控制,掌握监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建成覆盖全区各级监管机构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制度、机制、预案等基本健全,应急车辆、装备基本配备,应急检验检测能力基本形成,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组织体系,规范处置程序,编制详细操作手册,定期开展培训演练,保持专家队伍和专业队伍相对稳定,加大技术支撑和技术装备的投入,建立起“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协调有效”的应急处置体系。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要求,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执法取证装备、快检装备和应急装备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期末达到相关标准,满足执法基本需要,实现应急装备配备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式化。
(四)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综合抓好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改善安全信用环境,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推行企业分级管理,初步建立起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的监管、征信、评价、披露、服务、奖惩等制度,使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实行“黑名单”制度,探索纳入全市统一征信平台,初步建立起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服务系统;通过宣传教育、失信联防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信用意识;初步建立起安全信用运行机制,全面发挥信用体系对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完善联合打假机制,严厉惩治失信市场主体,充分发挥警示和惩戒作用。
(五)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社会共治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规范建设、以点带面、突出特色”的原则,建立各方参与、群防群治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格局。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通知精神,根据市局制定《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和支持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建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并设立食品药品宣传专项宣传站,将宣传触角延伸到基层,引导基层组织加强服务和管理,引导基层群众参与监管,引导媒体正面传播,不断探索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方式和经验,使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机制化、长期化。
(六)进一步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
进一步实施发展保障工程。以沈北食品产业加工基地等为重点,完善“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窗口建设,提高行政办事效率,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有效监管、规范和帮扶,继续淘汰市场占有率低的品种,使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管理滞后的企业退出市场,对产能和市场占有率相对固定的企业进行升级、改造或重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促进产业集群规模化、产业化、规范化,为沈阳成为产业集成度高、核心竞争力强、具有较高开发度和鲜明特色的产业化基地做出贡献。
五、“十三五”时期的重点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提高监管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沈北新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十三五”时期,我区将重点围绕几个重点项目建设。
(一)沈阳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
主要目的:根据市政府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为抓手,以省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为基础,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监管格局,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主要内容: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在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考评中名列前茅,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
实施计划:2015年9月至2019年9月开展放心区建设工作;2018年完成省食品安全放心市建设任务,接受市考核。在此基础上,全面完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任务,经省、市政府考核评价。
(二)沈北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装备建设
主要目的: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急处置基本装备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止突发事件的扩散与蔓延。
主要内容: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加快区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街道派出机构装备建设,建设标准参照《标准》中所列的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置(含应急通讯装备、现场调查基本装备、应急办公基本装备、应急快检基本装备、个人携行装备、应急保障装备)的配备,实现应急装备配备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式化,基本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实施计划:力争到 “十三五”期末,区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街道派出机构达到国家建设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工作保障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将食品药品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格局。
(二)加大财政投入,提供资金保障
财政投入是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区政府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所必需的经费要足额到位。要努力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融资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支持和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加强安全基础设施,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管理建设,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力保障
沈北新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合理配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全面推进监管队伍培养工程,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断改善队伍专业知识结构。整合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等科研资源,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支持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风险评估、学术交流工作。
(四)加强科技创新,提供技术保障
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是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在监管方式上,要更多地采用数据库、网络技术、计算机管理等高新技术,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引导支持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广泛应用食品药品安全科研成果,开展危害因素的评价研究,积极采用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管理制度,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上的一些基础性、结构性问题。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智力保障
要充分利用大专院校、监管部门等教育培训资源,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组建食品药品安全讲师团队,开通网上培训课堂,进行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定期开展食品药品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媒体、公益性宣传范围和国民素质教育内容。
(六)加强舆论宣传,提供社会保障
区政府要建立完善与新闻媒体工作联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正确引导舆论走向。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加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投诉和维权。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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