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23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6日 信息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北分局《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23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2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中沈北新区2013年农村环境治理项目中畜禽粪便处理项目14个,已完成5个,未完成9个。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任务。
三、整改措施
重新统筹项目情况,将9个未完成的畜禽粪便处理项目拟变更调整为其他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并上报有关单位审批备案,加强对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的调度,倒排工期,签订责任状,确保按期完成该项目。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根据《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环境治理补贴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沈建发〔2015〕39号)文件精神,2013年农村环境治理项目中畜禽粪便处理项目共14个村,计划投资191.5万元。经土地部门多次现场勘察选址,多次调整最终确定畜禽粪便处理项目5个村建设地址,其余9个村不具备建设条件,未实施建设。截至目前,完成畜禽粪便处理设施建设项目5个村,完成投资69.9万元,我区已向市农经委、市建委提出,将9个未完成的畜禽粪便处理项目拟变更调整为其它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并上报有关负责单位审批备案。2018年11月,区政府购买了小型勾臂车、勾臂箱、小型铲车和小型翻斗车,对未完成项目点位垃圾收运环境进行了完善,经安装调试,运行状况良好。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1042758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沈北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865250
邮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66号
附件:《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23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pdf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