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9日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沈北新区教育局
一、机构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局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负责起草全区教育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各乡(镇、街)、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
2.研究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提出全区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和全年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代表区政府管理督学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区教育的检查、督促、指导和评估;
4.负责管理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校外教育、社区教育、青少年教育的协调;
5.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师资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类教育职称的评定工作;
6.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统一招生考试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员调配、大中专师范类毕业生的聘用工作,干部管理和监察工作;
8.负责提出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房产管理工作;
9.负责提出年度教育事业经费预算方案,经区财政核定后实施;负责多渠道筹集教育资金,指导各基层单位管理和使用好年度教育事业经费;
10.负责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
三、内设机构
内设2个科室:综合一科、综合二科。
四、主要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李全
领导分工:负责区教育局全面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
党组副书记、区政府督导室主任:丁来洲
领导分工:负责教育督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绩效考评、发展规划、教育统计。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绍范
领导分工: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审批服务、统战群团及关工委工作;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党组成员、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刘艳
领导分工:负责教育事务服务中心、体卫艺工作
党组成员、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石海波
领导分工:负责基础教育、教师进修学校工作
党组成员、招考办主任:朱庆来
领导分工:负责财务审计、招生考试工作。
副局长:张鹏
领导分工:负责安全教育、信息宣传工作。
五、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沈北新区金星街24号
办公电话:024-89865360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