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跨部门“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8日 信息来源: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沈北新区跨部门“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申请主体
已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适用范围
在沈北新区辖区内,为已获得市场主体资格,准备办理以下业务时,可在沈阳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
三、办理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辽宁省治安特业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沈阳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各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当事人自行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或到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受理人员指导完成确定需要办理的事项,并提交电子要件。
(二)审核办结
申请后,由“一件事一次办”后台审核人员同时提交给各部门审批人员完成审核,审核无误后,向当事人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办理结果。
七、注意事项
1、涉及“食品经营许可设立”的情况,由于市级情形设置有问题,暂时不能进行“一件事一次办”。
2、“开非营利性幼儿园一件事”由于平台后台要件未导入,暂时不能进行“一件事一次办”。
附件1:沈北新区跨部门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25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