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6日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沈北新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2024年1月5日,区应急管理局对《沈北新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管理办法》开展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截至2024年2月5日,共收到意见0条、建议反馈1条,现将相关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对反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反对的理由:无
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无。
二、对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意见、建议内容:建议增加明确大队派驻马刚街道、国有马刚林场、辉山街道、兴隆台街道等派驻队员实行双重管理机制,即明确日常人员考勤、管理、使用由街道和林场负责。应急局负责人事工资劳务合同备案管理,同时负责在突发应急救援和灾害救援统一调度指挥派驻队员权限。
采纳的理由:符合工作实际,同意采纳。
根据此次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本机关根据参与意见征集人员意见建议,对《沈北新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管理办法》内容,本机关对文件调整如下:《沈北新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管理办法》第七条:其他规定,增加内容:明确沈北新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派驻马刚街道、国有马刚林场、辉山街道、兴隆台街道等队员实行双重管理机制,即日常人员考勤、管理、使用由街道和林场负责。应急局负责人事工资劳务合同备案管理,同时负责在突发应急救援和灾害救援统一调度指挥派驻队员权限。
特此说明。
沈阳市沈北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