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北新区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沈北新区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起草依据或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冬季大气污染强化管控工作,消除农作物秸秆焚烧隐患,加快推进沈北新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助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二)起草过程
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以玉米、水稻秸秆全量化处置为重点,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加强黑土地保护为目标,积极拓宽利用渠道,全力极推进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化”利用,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不断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在沈北新区范围内开展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530万元,主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宣传培训、技术服务、秸秆资源台账及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测算等工作。项目实行总额控制、各项余缺调剂使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
(一)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
1.农作物秸秆深翻还田模式。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深翻还田农机具,按照“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至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深翻后应及时进行整地作业,翌年播种前,采用圆盘耙或旋耕机进行碎土平整作业,然后镇压,使土壤达到待播状态。深翻作业同时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程监控作业,保证作业质量,计划安排作业面积1.5万亩,每亩补助60元,补助资金90万元,补贴对象为实施作业主体。
2.农作物秸秆碎耙混还田模式(旱田)。采用耙混联合整地农机具实施耙混作业,一次性完成农作物秸秆粉碎、灭茬旋耕、深松、起垄、镇压,达到待播状态。碎混耙混作业同时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程监控作业,保证作业质量,碎混耙混秸秆还田作业不但加强了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的效果,也降低了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隐患。计划安排作业面积1万亩,每亩补助45元,补助资金45万元,补贴对象为实施作业主体。
3.农作物秸秆碎混还田模式(水田)。在水田区开展水稻秸秆碎混还田试验,建立水稻秸秆还田技术规程,探索水稻秸秆肥料化新途径。采用联合整地农机具实施耙混作业,一次性完成水稻秸秆粉碎、灭茬旋耕,达到待搅浆或待播种状态,碎混作业同时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程监控作业,保证作业质量,彻底解决水田区域秸秆大面积焚烧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洁干净。计划安排作业面积6万亩,每亩补贴45元,补助资金270万元,补贴对象为实施作业主体。此项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设立两个展示基地。
4.建设秸秆还田(沃土)试验基地。重点探索试验玉米秸秆大量覆盖还田耕作模式。当年秋季玉米机收后,实现农作物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秸秆还田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不焚烧秸秆,直接实行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在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或均匀覆盖地表,秸秆粉碎后于播种前可选用一次性完成秸秆归行、深松和灭茬碎混机、条带耕作机进行整地作业后进行免耕播种作业。免耕播种作业同时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程监控作业,保证作业质量,计划安排试验面积5000亩,每亩补贴180元,补助资金90万元,补贴对象为实施作业主体。此项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设立一个展示基地。
上述补贴对象为实施作业主体,是指在我区注册的正常经营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事服务企业。
(二)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养殖产业,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采取秸秆打包、模块加工模式,推进绿色、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饲料化推广应用。对基础条件较好、有发展前景的秸秆加工模块成型企业,在项目周期内择优选取1家利用我区本地秸秆、实际生产秸秆制品能力在1500吨以上的企业开展示范推广。计划安排秸秆模块加工试验3000吨,每吨补贴50元,补助资金15万元。此项秸秆还田饲料化利用设立一个展示基地。
(三)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土壤监测和秸秆资源台账
1.依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印发的《2022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手册》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我区 5个街道6 个行政村对玉米、水稻两种作物开展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内容包括测量材料准备、抽样地块选取、取样点布设、采样、农作物样本实(割)测、样品制备、样品保存及运输、秸秆与籽实水分测定、草谷比核算、现场图像拍摄、数据汇总、监测工作报告等工作,保证监测项目按程序保质保量完成。计划在10月-11月中旬进行取样,于2023年4月完成数据上报,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性建议。
2.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我区开展秸秆资源产生和利用情况等数据调查,摸清资源底数,科学、准确掌握我区农作物秸秆产生量、还田量、离田量等关键要素,并认真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填报工作。计划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平台上报工作,为下一步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解读单位:沈北新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李雪梅
联系电话:024-89627668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北新区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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