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江汀牧同志沈北新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信息来源:区委政法委关于授予江汀牧同志沈北新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有关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加快推进平安沈北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主动救助,不顾安危、英勇无畏、奋不顾身,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
江汀牧同志是见义勇为人员中的杰出代表。他在群众落水的危难时刻能够挺身而出,危急关头迎难而上,充分体现出舍己救人、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和精神风貌。
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凝聚社会正能量,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沈北建设,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江汀牧同志“沈北新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50000元。
希望江汀牧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精神。同时号召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江汀牧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为深化平安沈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